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此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王者莫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而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之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:「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谓臣下也。
庾元規語周伯仁:“諸人皆以君方樂。”周曰:“何樂?謂樂毅邪?”庾曰:“不爾。樂令耳!”周曰:“何乃刻畫無鹽,以唐突西子也。”
子贡问丧,子曰:“敬为上,哀次之,瘠为下。颜色称其情;戚容称其服。”请问兄弟之丧,子曰:“兄弟之丧,则存乎书策矣。”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孔子曰:“少连、大连善居丧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。东夷之子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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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何驃騎亡後,徵褚公入。既至石頭,王長史、劉尹同詣褚。褚曰:“真長何以處我?”真長顧王曰:“此子能言。”褚因視王,王曰:“國自有周公。”
羊忱性甚貞烈。趙王倫為相國,忱為太傅長史,乃版以參相國軍事。使者卒至,忱深懼豫禍,不暇被馬,於是帖騎而避。使者追之,忱善射,矢左右發,使者不敢進,遂得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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